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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精神病防治知识

    什么是精神病残疾?精神残疾是如何产生的?

      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,并且影响到病人的社交能力和在家庭、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一定程度的紊乱和障碍。因此,那些病情有波动、间歇期社会功能完好的人,不能划归精神残疾的范畴。

    精神残疾是以下几种情况产生的:

       1、治疗不及时:有些患者缓慢起病,不易被发现,加上家属缺乏这方面的知识,使患者长年得不到系统、彻底的规范治疗。

       2、病情久治不俞愈:约1 O%的患者在使用现有的抗精神病药疗效不佳,往往需要长时间较大剂量的药物治疗,因而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。但也有些患者久治不愈是因为治疗方法不当所致,如选药不当、剂量不足等等。

       3、病情反复发作:病情复发的次数越多,治疗就越困难,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也就愈加不容易。

       4、对患者缺乏科学地照顾:过分迁就、事事包办代替,或过分指责、不尊重他人的态度都不利于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。

    家属怎样照顾精神病人?

     1、坚持系统的药物治疗。

        一方面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,掌握其发病的特点,复发的苗头,药物副反应。其次督促病人遵照医嘱按时按量坚持服药,切忌随意减药停药,药物由家属妥善保管。同时,定期陪同病人到专科门诊复查,并作有关辅助检查。

     2、合理安排好日常生活。

        督促病人按时起床、刷牙、洗脸、更衣、整理房间、购物、听音乐、做户外活动等,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合理安排病人的衣、食、住、行,饮食应当易于消化、营养合理,忌酒、咖啡、浓茶和盲目吃补品。

     3、营造适合康复的家庭环境。

        和谐、温馨的家庭氛围是慢性精神病人康复的重要外部条件。家属应以和蔼、耐心的态度对待病人·尊重病人人格·生活上关心、体帖他·帮助病人正确认识对待疾病·消除悲观情绪·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

     4、督促病人参加适当的活动。

        尽量安排病人与社会环境接触的机会,不仅让他们参与家庭事务,还要鼓励多与朋友交往,督促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和社会活动,培养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。同时,结合病人身体状况、病情许可和兴趣爱好,安排一些文体活动,愉悦身心。

    录入时间:2013/12/25 Hits:13198